近期,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餅干、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餐飲食品13大類食品45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50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長葛市國才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長葛市豫盛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土豆粉,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29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復檢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2.輝縣市金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成吉思汗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大草原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000339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3.河南中雪速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豆沙粽,菌落總數檢出值為5.4×104CFU/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4.汝陽縣蔡店鄉常渠村百酌亭酒坊銷售的標稱汝陽縣杜康村御泉酒廠生產的1批次原酒一號,酒精度檢出值為44.9%vol,標準規定為51~53%vo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5.蘭考縣新世紀量販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蘭考伊蘭清真牛肉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伊邁醬雞,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60000CFU/g、170000CFU/g、2300CFU/g、1700CFU/g、23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6.商丘市梁園區億樂購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鄭州隆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土豆粉(濕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65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200mg/kg。初檢機構為商丘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7.汝陽縣蔡店鄉常渠村百酌亭酒坊銷售的標稱汝陽縣杜康村御泉酒廠生產的1批次九五至尊精醇黃瓷,酒精度檢出值為45.2%vol,標準規定為51~53%vo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二、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洛陽、新鄉、許昌、商丘、蘭考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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