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餅干、罐頭、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18大類食品71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99批次,不合格樣品12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封丘縣圣緣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河南優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烤香饃片,霉菌檢出值為220CFU/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50CFU/g。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2.南陽市臥龍區瓏瑪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河南華晟辣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涼菜料復合調味料,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181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15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3.澠池縣鴻泰量販鴻泰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漯河市金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冰爽蒸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37,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初檢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4.濟源市建業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濟源市雪苗面粉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小麥粉,鉛(以Pb計)檢出值分別為0.29mg/kg、0.24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mg/kg。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5.平頂山市領軍清真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雞粉調味料,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9000CFU/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5000CFU/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6.新鄉市千百惠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漯河市宏大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共享裝(油炸型膨化食品),大腸菌群檢出值為77CFU/g、150CFU/g、220CFU/g、120CFU/g、25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超過102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CFU/g。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7.大商集團(駐馬店)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鄭州市閩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半切吐司(草莓味),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32,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8.輝縣市高莊鄉高莊志文樂購超市銷售的標稱汝州市汝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紫米葡萄月餅,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0.2mg/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5mg/g。初檢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復檢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9.河南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漯河遼河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漯河豫鼎源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土豆粉條(淀粉制品),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58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200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0.河南豪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法式面包,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16,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初檢機構為平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復檢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11.鄭東新區白沙鎮億佰佳超市銷售的標稱開封市味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麻將蛋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987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2.6,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平頂山、新鄉、漯河、三門峽、南陽、濟源、汝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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