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29大類食品215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138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商丘市千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商丘市名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原汁米醋,總酸(以乙酸計)檢出值為3.57g/100mL,標準規定為不小于4.00g/100m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河南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秦嶺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維多麥食品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原產地:英國)經銷的1批次維多滋巧克力味脆麥圈(糕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2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5g/100g。檢驗機構為平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3.滎陽市農疆特產店銷售的標稱河南益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小布丁(雪糕),蛋白質檢出值為0.34g/100g,標準規定為不小于0.8g/100g。檢驗機構為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4.長葛市保盛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禹州市無梁鎮眾富源淀粉制品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五香燜子,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436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200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5.河南軒福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核桃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1.9%vol,標準規定為34~36%vo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6.安陽市熙城漫購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安陽市香琪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袁氏麻花什錦酥(油炸類糕點),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2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初檢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7.長葛市保盛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禹州市無梁鎮眾富源淀粉制品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清蒸燜子,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416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200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8.焦作市太極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焦作市好利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云臺野茱萸果蜜餞,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1.31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g/kg;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6.60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g/kg;日落黃檢出值為0.26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1g/kg;胭脂紅檢出值為0.31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5g/kg;莧菜紅檢出值為0.22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5g/kg;亮藍檢出值為0.1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黃色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3.27,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紅色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0.6,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9.平頂山市新華區瑩之菲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麥匯食品(鄭州)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佳佳麥豐肉松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36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5g/100g。初檢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10.汝州東盛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禹州市昌盛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漢斯樂園小木屋(菠蘿味碳酸飲料),菌落總數檢出值為370CFU/mL、410CFU/mL、360CFU/mL、420CFU/mL、410CFU/mL,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000CFU/mL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0CFU/mL。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11.河南大張實業有限公司洛陽長申店銷售的1批次黑魚,氧氟沙星檢出值為198.22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2.金明區新華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開封市雙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香脆蠶豆(香辣味),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090g/kg ,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3.新鄭市萬佳商業連鎖有限公司中華城店銷售的標稱鄭州市三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雪山蛋糕(紅豆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44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5g/100g。初檢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14.許昌照航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焦作市優貝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柚子綠茶(果味茶飲料),茶多酚檢出值為未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小于200mg/kg,咖啡因檢出值為0.000622g/kg,標準規定為不小于0.035g/kg。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15.平頂山市新華區西盛苑超市日雜百貨部銷售的標稱新鄉市麥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山藥小麻花(香甜味),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為0.02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初檢機構為平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16.柘城縣喜臨門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洛陽韻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土豆粉(馬鈴薯濕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604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200mg/kg。初檢機構為商丘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新鄉、焦作、許昌、漯河、商丘、汝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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