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市場監管局通報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發布日期:2019-11-29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瀏覽次數:4751
河南食品網訊:
? ?在2019年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濮陽市轄區1批次(2個單品)不合格食品,現將該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濮陽市新油田商貿城隆祥生活超市經營的的1批次(2個單品)不合格“乳酪芝士棒蛋糕(香橙味)”及“乳酪芝士棒蛋糕(乳酪味)
一、抽檢基本情況。濮陽市新油田商貿城隆祥生活超市經營的標稱濮陽市方美盛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17日生產的”乳酪芝士棒蛋糕(香橙味)“及”乳酪芝士棒蛋糕(乳酪味),經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調查結果及處罰情況。
經查,涉案兩種食品均系當事人濮陽市新油田商貿城隆祥生活超市于2019年7月29日從濮陽市圣明工貿有限公司志勤分公司購進,購進時當事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食品進行了查驗,并索要、查驗、留存了供貨方《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及涉案食品的產品檢驗報告單,并按照產品貯藏要求進行常溫保存,履行了相關法定義務。
再查,兩種涉案食品當事人購進各5公斤,兩種涉案食品進價均為30元/公斤,銷售價均為37.6元/公斤,上述兩種食品已于今年8月8日前全部售完,無法追回。涉案食品貨值金額為376元。
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第(十三)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之規定。
處理意見及依據: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行政機關調查,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貨值金額較小,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且當事人作為普通的食品經營者,根本沒有能力對其采購的食品的內在質量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菌落總數超標)做出準確判斷,亦未發現當事人行為造成實質性危害,并且涉案食品生產廠家的違法行為已移送南樂縣局調查處理,根據該案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確定其違法情節輕微。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三、排查及整改情況。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濮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取證工作,同時采取進一步強化進貨管理、嚴格查驗進貨手續、履行查驗義務、開展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等措施,切實做到經營安全放心的食品,保障廣大消費者安全放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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