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食用農產品,糕點,冷凍飲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罐頭,餅干,調味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方便食品12大類食品793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77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焦作市百勝源商貿有限公司廟河超市銷售的標稱鄭州市麥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板栗糕、1批次綠豆糕,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均為1.5,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檢驗機構為鶴壁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經基層局調查,上述2批次產品涉嫌假冒。
2.許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家家福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四川省成都市洪旭酒廠生產的1批次老窖二曲酒,酒精度檢出值為50.7%vol,標準規定為41~43%vo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3.鄭州潤萬家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0353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4.新鄭市海貝冷飲店銷售的標稱洛陽樂雪冷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樂雪神童(雪糕),大腸菌群檢出值為4300CFU/g、3600CFU/g、2500CFU/g、3500CFU/g、23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10CFU/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5.新鄭市海貝冷飲店銷售的標稱洛陽樂雪冷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經典脆筒(雪糕),大腸菌群檢出值為320CFU/g、200CFU/g、140CFU/g、190CFU/g、4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10CFU/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6.中牟縣刁家鄉滿意一百超市銷售的1批次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0830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7.漯河市世紀潤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南昌市綠嘉寶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花生芝麻濃香食用植物調和油、1批次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檢出值分別為97.1μg/kg、92.7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開封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8.滎陽市尚美百貨店銷售的標稱駐馬店市驛城區永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杏仁罐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037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9.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淮黑生鮮便利超市銷售的1批次確山黑豬肉,磺胺類(總量)檢出值為425μ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μ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10.安陽市華聯優品超市連鎖有限公司華強店銷售的標稱安陽海鷹釀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犟媳婦陳醋,總酸(以乙酸計)檢出值為2.49g/100mL,標準規定為不小于3.5g/100m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11.修武縣旭山紅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臨沂大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小酸奶味薄餅,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36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5g/100g。初檢機構為河南安必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2.魯山縣郝小利干菜調味品店銷售的1批次雞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64.9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檢集團中原農食產品檢測(河南)有限公司。
13.濟源市建業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萬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純藕粉,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6000CFU/g、11000CFU/g、17000CFU/g、12000CFU/g、17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104CFU/g;大腸菌群檢出值為150CFU/g、180CFU/g、320CFU/g、150CFU/g、16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10CFU/g;霉菌檢出值為60CFU/g、45CFU/g、45CFU/g、55CFU/g、65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2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50CFU/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4.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鄒勇斌便利店銷售的標稱沂水縣五路財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沂水浩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芝麻味梳打餅干(發酵餅干),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70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5g/100g。初檢機構為河南安必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處置措施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洛陽、平頂山、安陽、焦作、許昌、漯河、駐馬店、濟源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期:202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