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3期)
發布日期:2020-11-04 
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1879
河南食品網訊:
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餅干、糕點、調味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飲料、糧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10大類食品143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400批次,不合格樣品34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駐馬店市百味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0CFU/250mL、54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8CFU/250mL,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睢縣春梅萬家樂生活廣場銷售的標稱河南冠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調味白醋(液體調味料),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0.798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3.鶴壁市山城區小莊市場二偉鮮魚店銷售的1批次黑魚,氧氟沙星檢出值為22.3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檢集團中原農食產品檢測(河南)有限公司。
4.民權縣東方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銷售的1批次雞蛋,磺胺類(總量)檢出值為39.1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5.開封市鼓樓區楊玲餐飲店銷售的1批次扒批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43×103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6.襄城縣好好多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郯城縣香萬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麻辣花生(油炸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76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0g/100g。初檢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7.上蔡縣河南古蔡紅太陽商貿有限公司雙匯店銷售的1批次香芹、1批次芹菜,克百威檢出值分別為0.73mg/kg、0.095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2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8.上蔡縣河南古蔡紅太陽商貿有限公司雙匯店銷售的1批次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149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9.開封市禹王臺區杜記鹵肉店銷售的1批次豬頭肉、1批次豬口條,胭脂紅檢出值分別為0.0013g/kg、0.0001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10.西平縣青荷純凈水廠生產的1批次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1.博愛縣個體工商戶(胡豐)銷售的1批次羊肉,恩諾沙星檢出值為180μ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μg/kg;磺胺類(總量)檢出值為2.35×103μ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μg/kg。檢驗機構為中檢集團中原農食產品檢測(河南)有限公司。
12.柘城縣萬家樂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鱸魚,恩諾沙星檢出值為5.49×103μ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μg/kg。檢驗機構為中檢集團中原農食產品檢測(河南)有限公司。
13.鄭州市河南大雅方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碗,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4.通許縣永強超市銷售的標稱泉州泓一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漯河泓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無蔗糖手撕面包,霉菌檢出值為180CFU/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50CFU/g。檢驗機構為許昌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15.長葛市欣欣悅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檢出值為0.74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5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6.長葛市欣欣悅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大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檢出值為0.106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7.鄭州市鄭東新區御錦元粥店使用的1批次盤子、1批次杯子,大腸菌群檢出值均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8.漯河雙高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飲用純凈水(精品),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3CFU/250mL、6CFU/250mL、10CFU/250mL、0CFU/250mL、5CFU/250mL,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19.舞鋼市棗林鎮天天好日子超市銷售的1批次雞蛋,甲硝唑檢出值為3.88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0.睢縣尚滿倉購物廣場銷售的1批次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檢出值為0.0662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1.鄭州市河南吉隆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勺子,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2.舞鋼市天舟每購商貿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漯河新大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芝麻醬,黃曲霉毒素B1檢出值為20.5μ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5.0μ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23.民權縣河南云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溫嶺市振天水產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帶魚,甲硝唑檢出值為4.34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24.汝陽縣小店觀陽量販銷售的1批次新姜,噻蟲嗪檢出值為4.03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3mg/kg。初檢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25.鄢陵廣潤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藍溪甘泉桶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0CFU/250mL、0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6.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深泉燜罐餐飲店使用的1批次杯子,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7.郟縣美亨超市銷售的1批次芹菜,毒死蜱檢出值為0.12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5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8.尉氏縣董偉家園綜合超市銷售的1批次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出值為0.191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6-芐基腺嘌呤(6-BA)檢出值為0.0272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9.淮陽縣潤德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南樂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低糖燕麥餅干、1批次高纖雜糧餅干、1批次黑芝麻纖維餅干,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分別為0.62g/100g、0.60g/100g、0.62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5g/100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處置措施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鶴壁、焦作、許昌、漯河、商丘、周口、駐馬店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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