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2021年第3號)
發布日期:2021-01-07 
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1556
河南食品網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33號),涉及河南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開封市真甜蜜蜂業有限公司在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網絡平臺(天貓蘭峰堂旗艦店)銷售的稱開封市真甜蜜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蘭蜂堂”牌槐花蜂蜜(規格型號:500g/瓶),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查處情況
經調查,天貓蘭峰堂旗艦店是開封市真甜蜜蜂業有限公司在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網絡平臺的自營店。該批次不合格“蘭蜂堂”牌槐花蜂蜜是開封市真甜蜜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共計20公斤(規格型號:500g/瓶,生產日期:2020-07-27,共40瓶)。2020年8月1日該公司開始上網銷售,銷售價17.9元/瓶,8月19日銷售完畢,銷售額共計716元。
開封市真甜蜜蜂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參照《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開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開封市真甜蜜蜂業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716元;2.罰款51000元;罰沒款合計51716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汴市監綜執食罰﹝2020﹞29號。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開封市真甜蜜蜂業有限公司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立即暫停生產銷售,并啟動召回工作,通過產品生產過程分析,認為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原因是加工釀造周期短、濃縮時間短和生產過程控制不嚴造成的。為此,企業對落實質量制度進行了全面自查,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提升質量安全意識,嚴格控制生產工藝流程和加工釀造周期,并對不同批次“蘭蜂堂”牌槐花蜂蜜產品進行抽檢檢驗,確保出廠產品的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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