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鹿邑縣法檢兩長同堂審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并當庭宣判
發布日期:2021-06-18 
來源:鹿邑法院微信號   瀏覽次數:1458
河南食品網訊:
6月17日上午,河南省鹿邑縣人民法院院長張述濤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吳某、黃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鹿邑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魯建軍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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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情重大,鹿邑縣人民法院組成了七人合議庭進行審理。庭審中,魯建軍檢察長宣讀了刑事起訴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發表了公訴意見。張述濤院長作為審判長,主持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庭審過程規范有序、環環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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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理查明,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間,被告人吳某在網上購買含有國家違禁成分的原料藥以及包裝盒后,在廣東省茂名市租房進行配制、包裝減肥產品,并用自己及岳母等人身份信息注冊、購買淘寶店鋪進行銷售牟利,吳某妻子黃某在明知的情況下幫助銷售、發貨等。樣品檢測含有違禁成分,銷售金額71萬余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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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合議后當庭宣判。合議庭認為,被告人吳某、黃某生產、銷售的減肥產品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金額達71萬余元,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吳某是主犯,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黃某是從犯、偶犯,綜合考慮其社會危害性,對其減輕處罰。遂依法以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違法所得71萬余元上繳國庫,賠償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價款十倍賠償金計710萬余元,在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就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國家級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宣判后,兩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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