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9期)
發布日期:2021-09-29 
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1276
河南食品網訊:
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農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飲料11大類食品89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880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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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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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汝州市幸美商貿有限公司蟒川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潮州市福德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醬香牛排骨味(膨化食品)、1批次南京板鴨味(膨化食品),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分別為6.4mg/g、6.1mg/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5mg/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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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鄭州市河南中醫藥大學杏苑餐廳二樓使用的1批次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23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宜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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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湯陰縣瓦崗永平商店銷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檢出值為0.40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mg/kg;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檢出值為2.10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海瑞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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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湯陰縣瓦崗永平商店銷售的1批次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檢出值為24.1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海瑞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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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口新航都超市有限公司楊廟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禹州市博達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手工紅薯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18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200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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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陽縣柏莊市場喜多多超市銷售的武漢智強天然好食品有限公司經銷、湖北江花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智強雞精調味料,谷氨酸鈉檢出值為25.7g/100g,標準規定為不小于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鈉檢出值為0.296g/100g,標準規定為不小于1.10g/100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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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平頂山市永樂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羊肉,克倫特羅檢出值為1.0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鄭州海關技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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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靈寶市聯購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太原市四季果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實惠裝紫薯花生、1批次實惠裝香辣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分別為0.88g/100g、0.85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0g/100g。初檢機構為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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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南陽市萬德隆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工農路分公司銷售的1批次黑芝麻(散),酸價(以脂肪計)(KOH)檢出值為4.4mg/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3mg/g。檢驗機構為河南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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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鶴壁科達學校使用的1批次餐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27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宜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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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泌陽縣萬隆生活廣場銷售的標稱通化圣雪山葡萄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野生原汁王山葡萄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0.000857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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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南樂縣福嘉生活超市銷售的1批次鯉魚,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檢出值為12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中測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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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郟縣未來全日鮮超市銷售的標稱永城市永薯薯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鐵棍山藥老漿粉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241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200mg/kg。檢驗機構為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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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西平縣代坤亭百貨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確山縣天之潤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竹葉水風味飲料,菌落總數檢出值為2800CFU/mL、4700CFU/mL、6200CFU/mL、4600CFU/mL、25000CFU/mL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CFU/mL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100CFU/m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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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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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平頂山、安陽、鶴壁、濮陽、許昌、三門峽、南陽、商丘、周口、駐馬店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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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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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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