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全社會對食品安全問題高度關注,媒體也發揮輿論監督力量展開了打假揭黑行動。某電視臺的記者明察暗訪半個月,曝
近一段時間,全社會對食品安全問題高度關注,媒體也發揮輿論監督力量展開了打假揭黑行動。某電視臺的記者明察暗訪半個月,曝光了哈市某區黑豆腐坊的臟亂差現象,聞訊趕到現場的當地衛生監管部門負責人對著鏡頭說“我們感到非常震驚!”
應該說,黑心商家罔顧消費者健康安全,肆意摻雜使假,生產現場污水橫流……這些畫面,誰看了都會觸目驚心。不過一個細節是,這家黑作坊在當地已生產經營了很久,附近的許多群眾都知道它的存在。這就不禁讓人疑惑,為什么它沒有早一些被端掉?監管者的“震驚”表態到底有多少誠意?
我們不妨來剖析一下。
第一種情況,是監管部門確實沒想到身邊竟有這么惡心的食品加工點,因此看到后感到無比驚訝。果真如此,恰恰說明了監管工作的乏力。作為一級衛生執法部門,理應做到恪盡職守,防微杜漸,確保自己負責管轄的區域內不出問題、少出問題。這是分內職責。然而,黑作坊就在身邊長期經營,管理者卻渾然不覺,反倒成了最后一個知道真相的那個人。一方面,暴露了他們對當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嚴竣形勢思想準備不足,認識程度不夠,因此才會吃驚;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們工作作風漂浮,消極懈怠,習慣于高高在上,整天坐在辦公室里消磨時光。試想,如果執法人員能夠經常下到基層,多作一些調查走訪,還用等到被媒體曝光后才恍然驚詫嗎?當前食品安全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問題卻有增無減,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監管力度不夠。如果貓整天在睡大覺,耗子當然就會上躥下跳。
而第二種情況是,監管者對真實情況心知肚明,只不過是在故作“震驚”,做樣子給媒體看、給市民看。如果是這樣,那這就很耐人尋味了。既然知情,卻為何不去采取措施整治,難道其中有什么難言之隱或是見不得人的貓膩?這絕非公眾的胡思亂想,一些曾發生過的案例就是有力的佐證。哈市道外區一家屠宰場私屠濫宰,記者調查結束后向有關部門舉報,電話剛掛完,屠宰場就突然關門停業了,讓人質疑“不法經營者能掐會算?”還有媒體暗訪哈市道里區某川菜館賣“口水魚”,在與衛生執法人員一同前去查處的途中,一位執法人員打了一個電話,那邊的川菜館馬上堅壁清野……貓鼠一家,沆瀣一氣,百姓安全與法律尊嚴被折價出賣交換,這種現象已屢見不鮮。而一旦把戲被媒體戳穿,又故作震驚,制造“不知者不怪”的假象,已經成為一些徇私枉法者的慣用套路。
剖析至此就不難看出,無論上面提到的哪一種“震驚”,都已經嚴重損害了執法者的形象,辜負了人民的信任。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不久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招待會上說,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直接關系到人們的生活質量和身體健康,政府應該對假冒偽劣和黑心食品堅決進行查處,并且讓不法分子付出昂貴的代價。”正在推進的大部制改革,也在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設置方面做出了相應調整。這些都是民生利好信息。但再堅定的決心、再完備的法規,還需要具體的人去實施。因此,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打造一支富有責任心和使命感的食品安全執法監督隊伍,同時要在制度上完善對執法者的“監督”和“監管”,讓違法者、執法者都無隙可乘,才是打贏這場餐桌保衛戰的“取勝之匙”。
我們希望,當再有食品安全問題被曝光時,相關監管部門不單單是感到“震驚”,還更應該臉紅。知恥才會后勇,從而更好地認清肩負的重任,兢兢業業,守土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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