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7期)
發布日期:2019-08-22 
來源:河南市場監管局   瀏覽次數:2853
河南食品網訊:
? ?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酒類、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12大類食品26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55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社旗縣泓祥副食百貨銷售中心銷售的標稱四川省瀘州市酒泉釀酒廠生產的1批次藍花瓷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7.8%vol,標準規定為51~53%vo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口岸食品檢驗檢測所。
2.鄭州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漯河友愛分公司銷售的1批次鱸魚,氧氟沙星檢出值為20.4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磺胺類(總量)檢出值為528μ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μg/kg。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鄭州)。
3.滎陽市趙德功生活便利店銷售的標稱林州市大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VIP訂制(草莓+牛奶口味雪糕),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20000CFU/g、200000CFU/g、55000CFU/g、280000CFU/g、26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超過25000CFU/g;大腸菌群檢出值為240CFU/g、280CFU/g、260CFU/g、760CFU/g、48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CFU/g。檢驗機構為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4.滎陽市趙德功生活便利店銷售的標稱林州市大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VIP訂制(藍莓+牛奶口味雪糕),菌落總數檢出值為28000CFU/g、36000CFU/g、21000CFU/g、110000CFU/g、61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超過25000CFU/g;大腸菌群檢出值為4800CFU/g、2800CFU/g、2600CFU/g、4900CFU/g、28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CFU/g。檢驗機構為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5.川匯區井鳳美快餐店銷售的1批次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370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100mg/kg。檢驗機構為周口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6.鹿邑縣百姓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焦作市云臺山礦泉水廠生產的2批次瓶裝飲用山泉水,亞硝酸鹽(以NO2-計)檢出值分別為0.2427mg/L、0.2534mg/L,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05mg/L。檢驗機構為河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7.鶴壁市淇濱區福音蔬菜批發行銷售的1批次韭菜,鉛(以Pb計)檢出值為0.552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1mg/kg。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鄭州)。
8.河南添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肉夾饃(五香味),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8000CFU/g、64000CFU/g、32000CFU/g、5800CFU/g、78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0CFU/mL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超過10000CFU/mL。檢驗機構為商丘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9.濟源市承留鎮豫西超市銷售的1批次白條雞,呋喃唑酮代謝物(AOZ)檢出值為9.78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河南安必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處置措施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安陽、焦作、鶴壁、漯河、南陽、商丘、周口、濟源、鹿邑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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