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了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調味品、豆制品、蜂產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速凍食品、飲料16大類食品111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100批次,不合格樣品17批次。檢驗項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1.睢縣秀蓮萬客隆生活廣場銷售的標稱內蒙古·寧城牧牛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悶倒驢正宗草原酒,酒精度檢出值為59.4%vol,標準規定為62.0~64.0%vol。
2.虞城縣百新百匯超市銷售的1批次豆角,滅蠅胺檢出值為0.94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mg/kg。
3.鶴壁市山城區秀蘭副食品批發鋪銷售的1批次桔子,苯醚甲環唑檢出值為0.52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mg/kg。
4.修武縣好又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德州鵬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提子蛋糕,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48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5g/100g。
5.漯河市物美廉商貿有限公司雙匯路店銷售的1批次泡椒(辣椒),噻蟲胺檢出值為0.11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5mg/kg。
6.新鄉市高新區曹守柱小吃服務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7.新鄭市新煙辦阿生哥柳州螺螄粉店使用的1批次餐碗,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8.封丘縣潘店鎮陽光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廣安市農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山椒筍尖,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21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1g/kg。經基層局調查,該產品涉嫌假冒。
9.歡樂愛家超市有限公司建業店銷售的標稱江蘇億萊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琥珀桃仁(分裝),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2g/100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0g/100g。
10.開封市鼓樓區陳瑩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11.鄢陵縣馬波餐飲館使用的1批次碗,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12.長葛一峰百貨有限公司穎川路鮮生店銷售的1批次精品姜,噻蟲胺檢出值為0.66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2mg/kg。
13.長葛市偉芳仟禧量販銷售的1批次長豆角,滅蠅胺檢出值為1.1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5mg/kg。
14.漯河市美家宜購商貿有限公司郾城遼河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沈陽三軍戰友酒廠生產的1批次沈飛小酒,酒精度檢出值為51.0%vol,標準規定為52.0~54.0%vol。
15.虞城縣廣聯安奇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臺農芒果,噻蟲胺檢出值為0.071mg/kg,標準規定為不大于0.04mg/kg。
16.新密市新萬潤發購物廣場店銷售的標稱鄭州市康泰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康泰蘋果風味飲料、1批次康泰白桃風味飲料,酵母檢出值分別為2.0×104CFU/mL、83CFU/mL,標準規定為不大于20CFU/mL。
二、處置措施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鶴壁、新鄉、焦作、許昌、漯河、商丘、駐馬店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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