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2023年第66號)
發布日期:2023-12-18 
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1641
河南食品網訊:
市場監管總局2023年12月1日發布的《關于12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2號),涉及河南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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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檢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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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鴻瑞母嬰用品店(經營者為河南省南陽鴻瑞商貿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機APP)銷售的、標稱山西沁州黃小米集團谷之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暢貝樂?營養小米粉 鈣?鐵?鋅,其中葉酸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也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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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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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河南省南陽鴻瑞商貿有限公司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暢貝樂?營養小米粉 鈣?鐵?鋅64盒,規格:225g/盒,生產日期:2023-02-23,已銷售40盒,庫存24盒。企業及時發布召回通告,未召回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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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陽鴻瑞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五)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規定,但該公司能夠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當事人免于行政處罰,但依法沒收該批次不合格暢貝樂?營養小米粉 鈣?鐵?鋅24盒(225g/盒)。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宛市監不罰字〔2023〕1130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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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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