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鐵拳”行動】鶴壁市場監管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三)
發布日期:2023-12-21 
來源: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1520
河南食品網訊:
今年以來,鶴壁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社會輿論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查辦出一批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違法案件。鶴壁市場監管公眾號推出2023“鐵拳”行動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專欄,以此回顧,警示震懾,現將第三期公布如下:
?
案例一: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山城分局查處鶴壁市山城區某老年公寓未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案
?
2023年3月13日,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山城分局依法對鶴壁市山城區某老年公寓開展執法檢查,經查,發現當事人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未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向當事人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023年4月12日,發現當事人仍沒有改正上述問題,山城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養老服務機構已經成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養老服務機構就餐安全是老年人健康的重要保障。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督促其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務質量,確保老年人度過幸福、健康的晚年生活。
?
案例二: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淇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行為案
?
2023年3月22日,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投訴舉報,稱淇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某品牌泡椒脆骨,規格型號為500g,實際重量與外包裝不符。2023年4月11日,淇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成品庫存放的6件涉案食品進行抽樣檢測,檢測結果為不合格。2023年5月26日,淇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8000元。
?
近年來,食品計量違法違規行為屢屢發生,影響著正常市場經營秩序,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消費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強化技術支撐、推進綜合治理、形成監管合力,為消費者創造一個安全、放心、滿意的市場消費環境。
?
案例三: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淇濱分局查處鶴壁市淇濱區某食品店銷售與標簽、說明書的內容不符的食品案
?
2023年4月6日,鶴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淇濱分局依法對鶴壁市淇濱區某食品店開展執法檢查,對當事人經營的速凍產品某品牌烤香腸(肉灌腸類)進行委托抽檢。檢驗結果顯示,肉腸中蛋白質含量為6.85g/100g,低于其產品外包裝標識的執行標準SB/T 10279(普通級)蛋白質標準指標≥10g/100g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銷售與標簽、說明書的內容不符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2023年7月26日,淇濱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320元,罰款28500元的行政處罰。
?
本案是規范食品標簽標識的典型案例。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深入排查食品標簽標識存在問題,強化食品標簽標識監督管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提升守法意識、誠信意識,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所有原始/編譯文章及圖片、圖表的版權均屬河南食品網所有,如要轉載,需注明“信息來源:河南食品網”。
② 凡本網注明“信息來源:XXX(非河南食品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僅僅是出于傳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著代表本網站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轉載使用,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轉載或者聯系轉載稿費等事宜,請與我們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