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印發《進一步推動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十一項措施》,完善學校(含幼兒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制度,構建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主要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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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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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園長)對學校食品安全負總責,明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及其職責,為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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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網格化獎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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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料采購驗收儲存、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維護校驗、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和人員健康管理為重點管理網絡,其他如餐廚垃圾收運等為次重點管理網格,建立標準明確、責任細化、獎罰分明的網格目標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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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學校領導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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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陪餐計劃,每天一名校領導陪餐,陪餐人員對陪餐當日的食品安全、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飯菜質量等進行監督,做好陪餐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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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自查自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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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對經營過程中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風險點,每周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自評,每次自查自評前應隨機抽取并明確《自查自評表》中的30項作為本次自查事項;每季度開展一次覆蓋《自查自評表》全部內容的自查;學校可結合季度自查,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每年對自身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1-2次全面檢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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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智慧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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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有條件學校升級“互聯網+明廚亮灶”,改進提升功能。學校和供餐單位公布每周電子菜譜,智能化錄入進貨查驗信息、上傳菜品留樣、“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信息,實現食品安全溯源、調查檢驗、統計分析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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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專職食品安全員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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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豫食考核“APP”等平臺,開設學校食品安全總監(員)認證窗口,進行資質認證,經線上培訓(不少于40學時)、線下考核通過后,市場監管局和教育主管部門聯合頒發認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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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重點區域食品安全風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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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要列出各功能區(間)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清單,清單內容包括風險點名稱、風險點所在位置、主要危險源、可能導致結果、控制措施等,張貼至相應功能區(間)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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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并留存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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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持續完善并留存進貨查驗記錄、食品留樣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廢棄物處置記錄;還應完善并留存培訓考核記錄,投訴處置記錄,設施設備清洗維護校驗記錄,配餐收貨記錄,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人員的設立、調整情況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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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改善硬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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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要及時報廢清理更換無法正常使用的設備設施,提高食品加工及清洗消毒等關鍵設備的標準化和自動化水平。加強食品處理區、就餐區、衛生間等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開展滅蠅、除鼠、殺蟲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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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供餐企業的規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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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供餐企業供餐的學校食堂應當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供餐企業。學校應當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責任。供餐企業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經營,對食品安全負責,并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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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供餐企業年度考評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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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轄區供餐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行政主管部門對供餐企業每年考評一次,考評結果予以公布。對年度考評不合格、現場檢查認定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餐企業,由學校解除委托經營合同,納入轄區“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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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餐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