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2024年15號)
發布日期:2024-03-25 
來源: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瀏覽次數:2269
河南食品網訊:
市場監管總局2024年3月1日發布的《關于12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5號),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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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檢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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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貓良寶源旗艦店(經營者為河南鐵越松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手機APP)銷售的、標稱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良寶源棗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棗夾核桃(灰棗夾核桃),其中霉菌數不符合相關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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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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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產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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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良寶源棗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該批次不合格棗夾核桃(灰棗夾核桃)共計30袋,規格型號:108g/袋,生產日期:2023-11-18。已銷售28袋,企業及時發布召回通告,召回3袋。違法所得1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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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良寶源棗業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參照《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3版),鄭州市局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如下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12元;2.罰款20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鄭市監處罰〔2024〕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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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洜I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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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河南鐵越松商貿有限公司購進的該批次不合格棗夾核桃(灰棗夾核桃)共計28袋,規格型號:108g/袋,生產日期:2023-11-18。已全部銷售,企業及時發布召回通告,召回3袋。貨值金額223.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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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鐵越松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鄭州市局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鄭市監不罰〔202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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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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