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案例指導制度
發布日期: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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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行為,加強對行政處罰工作的指導,促進行政處罰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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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為規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行為,加強對行政處罰工作的指導,促進行政處罰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若干意見》(豫政〔2008〕57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辦理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處罰案件,參考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指導性案例。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行政處罰案例指導,是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本系統辦結的典型行政處罰案件進行收集、分類,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進行整理、總結,形成指導性案例,作為本系統今后一定時間對同類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的參考。參考指導性案例作出的行政處罰,在處罰的種類、幅度以及程序等方面與指導性案例一致或基本一致,體現同案同罰。
????第四條??各省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執法機構,應當及時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下列典型案例的電子文件:
????(一)予以告誡,登記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的案例;
????(二)減輕、從輕、從重行政處罰的案例;
????(三)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案例;
????(四)新型的或具有普遍意義的案例;
????(五)當事人違法行為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例;
????(六)涉外或者在本地區影響較大的案例;
????(七)與當事人爭議較大的案例;
????(八)案情復雜難以區分的案例;
????(九)經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案例;
????(十)其他情形的案例。
????提交的典型行政處罰案例,應當確保其真實性。
????第五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提交的案例,應當組織專業人員從實體和程序等方面進行嚴格的初選、審核,必要時可以對原案例作必要的技術性修正,防止案例出現錯誤。
????第六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于經過初選、審核的案例,可以在征詢政府法制機構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后,進行審定。
????第七條??指導性案例包括標題、案情介紹、處理結果(必要時可以闡述不同意見)、案例評析等內容。案例評析應當具有合法性和適當性。
????第八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于經審定后的指導性案例,應當通過部門網站公布等形式供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參考。但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者可能有其他影響的,不得公開。
????第九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指導性案例電子庫,加強管理,保證案例庫所存指導性案例的可用性,提高指導性案例的使用價值。
????第十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對指導性案例進行清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廢止:
????(一)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廢止的;
????(二)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公布,原指導性案例與之抵觸的;
????(三)后指導性案例優于前指導性案例的;
????(四)監督機關依法撤銷、糾正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應當廢止的。
????第十一條??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執法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應當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對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案件,可以參考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指導性案例,但是不宜在行政處罰文書中直接引用。
????第十二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每年應當開展案卷評查,進行講評,以案說法,糾正違法和不適當的行政處罰行為。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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